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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简介

发布时间:2018-11-20 10:42:00

来源:教务处

   教务处机构设置图

 

 

 

 

工作职责

 

      在校长和分管教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完成以下工作:

一、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和修改教学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经学校批准后,严格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

二、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提供论证和组织实施。

三、       组织全校教学工作,制定各专业各层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年度教学任务,协调教学工作,检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

四、       负责学校各课程考试管理。

五、       负责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校历和课程表,调配教室和实验室的使用。

六、       负责普高本科、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

七、       负责实践教学的规划及管理。

八、       负责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建设规划。

九、       承担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材委员会秘书单位的工作。

十、       负责全校教室管理、多媒体等教学设备和器械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教学交流、协议等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有关教务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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