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4 16:59:00
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下学期教材预定工作,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用书,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19~2020学年上学期教学任务书》(含本科、“5+3”一体化、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等层次),做好教材预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应以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教学大纲为依据,并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及适用性,针对学生知识的汲取和能力、素质的培养的需要,选用适合本校实际的正式出版的教材。
2、选优原则。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卫健委规划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凡已有本课程适用的上述教材时,原则上不得降格使用其他教材。具体办法参见《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选用的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56号)(附件3)。
3、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4、更新原则。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应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
5、减负原则。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由学生自愿选择教师推荐的辅助教材或辅导资料。
6、集体选用原则。教材选用由教材“征订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在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后提出建议,由学院审核决定。教材选用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2-3年),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的需要时,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重新选用教材。
二、教材征订程序:
1、按教学任务书的课程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预定计划单》(附件4)或《广西医科大学辅助教材预定计划单》(附件5,包括校内印刷《实习指导》等),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和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盖章。
2、如选用非规划教材或印刷讲义,需加填写《广西医科大学选用非规划教材申请单》(附件6),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盖章。
3、拟印刷教材或辅助教材,需填写《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附件7),如是初稿或改版,需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送医学书店定稿。
4、选修课教材计划:在选修课开课通知下达后一周内(一般为第5或第6周,不再另行通知),需要订教材或印刷辅助教材的课程,需填写《教材计划单》或《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
5、研究生教材计划:在研究生学院下达教学任务后,请于一周内填写《教材计划单》。
6、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材建设和教材管理的规定》(桂医大教〔2017〕55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预订、购买教材,不得在校内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辅助教材。如有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7、完成时间:以二级学院为单位,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务必认真对待此次教材预定工作,如果漏报、误报,将无法保证按时供应教材,势必影响2019~2020学年下学期教学工作。
教务科:综合楼1214,联系电话:5302400;联系人:梁海清。
医学书店:校图书馆一楼仓库(演讲厅楼下);联系电话:5601456。
附件:
1、2019~2020学年下学期教材电子书目(部分)
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截至2019年10月)
3、《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选用的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56号)
4、广西医科大学教材计划单
5、广西医科大学辅助教材计划单
6、广西医科大学选用非规划教材申请单(含双语教材)
7、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
教务处
没有了
没有了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