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1 17:34:00
来源:教务处
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2020年秋季教材按时到位,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20~2021学年上学期教学任务书》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学生对象:
1、全日制本科生(含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
2、全日制研究生
3、在职研究生班
二、教材选用原则: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选用的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56号)(附件1)要求,具体选用原则如下:
1、适用原则。应以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教学大纲为依据,并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及适用性,针对学生知识的汲取和能力、素质的培养的需要,选用适合本校实际的正式出版的教材。
2、选优原则。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卫健委规划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凡已有本课程适用的上述教材时,原则上不得降格使用其他教材。
3、选用教材必须确保其正确的政治导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不得使用其他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书目详见附件2)。
4、更新原则。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应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列入国家教材征订目录的教材。
5、减负原则。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由学生自愿选择教师推荐的辅助教材或辅导资料。
6、集体选用原则。教材选用由教材“征订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或课程组负责人)在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后提出建议,由学院审核决定。教材选用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2-3年),不得随意改动,更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的需要时,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重新选用教材。
三、教材征订程序:
1、本次教材征订使用我校自行研发的“教材填报系统”,请各教研室按教学任务书的课程,登录系统填写教材或辅助教材预定计划(包括《实习指导》等自编教材),填写完成后导出打印纸质版,须教研室主任签字和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最终报订信息以纸质版为准。详细操作说明见链接:http://note.youdao.com/noteshare?id=030646795d5e0623ca7e151e3e618606&sub=1F1F4AD36BA34672B6D4793DB3239510
2、如选用非规划教材或印刷讲义,需加填写《广西医科大学选用非规划教材申请单》(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盖章。
3、拟印刷教材或辅助教材,需填写《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附件4),如是初稿或改版,需于2020年7月3日前将电子版送医学书店定稿。
4、任选课教材计划:在任选课开课通知下达后一周内(一般为第5或第6周,不再另行通知),需要订教材或印刷辅助教材的课程,需填写《教材计划单》或《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
5、研究生教材计划:在研究生学院下达教学任务后,请于一周内填写《教材计划单》。
6、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材建设和教材管理的规定》(桂医大教〔2017〕55号)文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内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辅助教材。如有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7、完成时间:以二级学院为单位,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务必认真对待此次教材预定工作,如果漏报、误报,将无法保证按时供应教材,势必影响2020~2021学年上学期教学工作。
四、有关说明:
1、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的所有班级,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相同的教材。
2、填写征订计划表时,请务必确保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以免造成错订、漏订。
3、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请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申请表》(附件5)。
教务科联系方式:
校本部:综合楼1214房 武鸣校区:A11栋4楼402房
电话:梁海清6210083(教材报订),韩徽5302400(系统使用)
医学书店联系方式:
校本部:校图书馆一楼仓库(演讲厅楼下) 电话:5601456
武鸣校区:A1博学楼2楼221房间(量体温大门正上方) 电话:18977142252
附件:
1、《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选用的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56号)
2、2020-2021学年上学期教材电子书目1-3(参考用)
3、广西医科大学选用非规划教材申请单(含双语教材)
4、辅助教材印刷申请单
5、广西医科大学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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