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16:13:00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6月修订)》,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必修课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必修课总学分的1/3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进行学分筛查(系统数据来源:“成绩管理”→“查询分析统计”→“所得学分及绩点统计”→“数据来源:培养方案+成绩总库”→“未得学分”), 并于6月19日前将应予以退学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筛查结果为零的学院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352218。
教务处
2020年6月12日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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