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桂医大教〔2020〕3号)实施以来,有力地推进了过程考核的规范实施,使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效的评价更客观、全面。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因此,再次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单位
1.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过程考核的构成项目及比例。
2.根据《广西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教学管理细则(试行)》(桂医大教〔2019〕10号),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均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相应教研室牵头组织制定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和比例。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与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联合体协助和配合。
3.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由各授课单位按照《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桂医大教〔2020〕3号)、《关于重申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成绩评定细则的通知(3月27日更新)》相关要求执行。
4.其他专业由不同教学单位共同完成同一教学任务的课程,参照《广西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教学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二、管理与实施
1.过程考核构成的制定:每学期开课一周内由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完成过程考核构成的项目和比例的制定,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表》或《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审批表》。
2.过程考核构成的审批和公布:
(1)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报二级学院审批;
(2)由多家教学单位共同承担同一教学任务的课程审批:
①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报教务处审批;
②其他专业由教学单位自行报教务处审批。
(3)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并由授课单位向学生公布。
3.完成纸质版表格的报备和存档:每学期开学4周内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单位同时做好存档工作,存放于试卷档案目录袋内。
本学期尚未完成报备和存档工作的教学单位请抓紧时间尽快完成。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1-5358374。
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