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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6:57:00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现已进入期考阶段,为严肃考纪考风,特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开展考前监考员培训

教研室考前必须开展监考员培训,强调工作责任、明确基本要求、熟悉监考操作流程等。培训内容包括:(1)《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尤其是附件1《监考操作规程》、附件2《监考员职责》、附件3《考生守则》;(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二级学院加强指导和检查教研室考前培训落实情况。

二、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员均应执行我校监考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严格按照《监考操作规程》的时间节点开展每项工作。杜绝敷衍,甚至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等情况。考场第一监考员(原则上应由教师担任)为考场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考场各种情况的处理。

三、加强考试巡视工作

期考(含重修考试)、综合考试等将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教室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开启监控设备。二级学院应加强考试巡视,检查教研室的监考组织及监考员履责情况,学校将组织考试督察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督查。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等违反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后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201512月版)》的通知(桂医大教〔201568号)

          2、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 (桂医大教〔201648号)    



                                      教务处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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