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8:16:00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结束,为保证下学期开学学生补考、重修报名、转专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25号)《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桂医大教[2020]3号)要求,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绩录入时间
各教研室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提交学生考试成绩,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2021年7月23日24点(如果因网络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系统访问问题,则做相应顺延)。
二、缓考以及缺考设置
(一)教研室应首先使用教秘账号对所有缓考学生进行设置,教师再进行班级成绩录入,缓考学生所涉及的班级成绩一旦开始录入,缓考名单将无法重新添加。
(二)凡未申请缓考擅自缺考的学生,相应的课程成绩以“0”分计,也不能参加下学期补考。教师录入成绩时须对擅自缺考学生做“缺考”标注。
三、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学生课程成绩由期考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组成。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成绩前需设置成绩构成比例,教务管理系统仅提供“过程考核”以及“期末成绩”两个大项,实际授课过程的多个过程考核项目成绩应做相应的转换计算。
四、重修学生成绩录入
系统里有两类重修学生,一类正常报名自己所在专业的课程重修,在单独生成的重修班级中进行成绩录入;另一种选择了培养方案外相同课程进行重修的学生,进入正常上课班级名单中,其成绩在正常上课班级名单做录入。
重修学生的过程考核成绩:需要重新评定重修课程过程考核成绩的学生,须全程参加随堂学习和过程考核;否则沿用原先修读的过程考核成绩,并按原构成比例评定课程成绩。
五、关于成绩修改
教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务必反复核对,最终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成绩送审后,教师如确需修改成绩,分两个时段处理:
(一)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前,教务处只受理成绩撤回申请,教师可联系学籍管理科对相应班级相应课程的成绩进行整体撤回,然后重新提交修正无误的成绩。
(二)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后,教务处不再受理成绩撤回申请,教师只能在教务管理系统对单个学生成绩修改问题发起成绩修改申请,如实填写成绩修改理由后提交送审(送审人账号选择“学籍科成绩管理”),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系统更新学生成绩。
六、成绩单存档
教师在系统送审成绩后可打印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和学院盖章后,一份交二级学院存档,一份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
七、系统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不符情况
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中没有名单的学生,教研室应提交纸质成绩证明到学籍管理科进行补录。
八、其他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提交情况,并督促各教研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
凡因未及时提交课程成绩,对学生毕业、推免、评优或补考、重修报名等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务处将报学校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闫老师,联系电话: 5352218,18878731125。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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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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