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7 11:43:00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9月1~2日,收集各二级单位联络员、牵头单位填报人员信息,教务处编制数据采集工作人员通讯录。
(二)9月3~10日,各牵头单位指导协助单位完成数据采集和网上提交工作。
(三)9月11~17日,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审核、分析并进一步完善数据报表,确认无误后报送纸质版报表和数据审核报告至教务处。
(四)9月18~9月25日,教务处负责汇总各牵头责任单位提交的基表数据,经检测通过后,上传数据到教育部相关系统,形成《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信息统计情况表》。
(五)9月26~30日,学校审核数据形成正式上报文。
二、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证按时按质完成。
(二)根据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紧密配合,并遴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实验室数据采集工作。
(三)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研读《高等学校实验室数据信息统计基础报表填报指南》,指导协助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实验室数据报表(附件2)。
(四)协助单位以上学年实验室数据报表作为参考,严格、真实填报实验室数据信息,并做好数据比对分析,上交数据比对表格(附件3)。
(五)各单位报送的报表和审核报告要求有分管实验室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和信息填报人的签字,除纸质版材料外,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报,以便按时汇总上报教育部。
(六)请各单位指定1名数据采集联络员,于9月2日前扫二维码填报联络信息(附件4),并加入工作QQ群:177031003,下载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梁华,电话5358501,邮箱jwcsxgl@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数据统计基础报表填报指南
3.上学年实验室数据上报数据及比对表格
4.二级单位联络员登记表二维码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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