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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本科生闫洋转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0 17:35:00

来源:教务处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811月修订)》(桂医大教〔201868号)《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试行)》(桂医大党〔201922号)有关规定,本学期退役复学的2015级本科生闫洋符合特殊情况转专业的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同意闫洋转入2021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习,现予以网上公示。

公示期为5天,时间为20211110日至20211114日止。在此期间,对闫洋转专业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1115日前送达或邮寄到学校教务处综合科(综合楼121216室)。联系电话5358939

 

 教务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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