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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09:35:09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现已进入期考阶段,为规范开展监考工作,特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制度,开展考前监考员培训

教研室考前必须开展监考员培训,强调工作责任、明确基本要求、熟悉监考操作流程等。培训内容包括:(1)《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尤其是附件1《监考操作规程》、附件2《监考员职责》、附件3《考生守则》;(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二级学院加强指导和检查教研室考前培训落实情况。

二、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期考(含重修考试)、综合考试等将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教室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开启监控设备。监考员均应执行我校监考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严格按照《监考操作规程》的时间节点开展每项工作。杜绝敷衍,甚至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等情况。考场第一监考员(原则上应由教师担任)为考场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考场各种情况的处理。

三、通力协调配合,落实特殊考场监考工作

针对异地考试(含重修考试),以及因疫情防控原因须单独设立考场的情况,二级学院和教研室应加强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落实。一是在学校内参加异地考试(命题单位在南宁市外)的,由二级学院负责监考。二是因疫情防控原因单独设立考场的,由教研室负责安排远程视频监考,人手不足的,应及时报二级学院协调解决监考人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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