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0 17:27:30
来源:教务处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维护学校与实习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并做好2023年我校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现将我校毕业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实践教学相关材料
(一)范围
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除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两个专业以外的全部本科专业及方向。
(二)要求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专业,由所属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专业相关人员讨论后分拆确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周数和学分,填写附件1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安排表,以学院为单位,经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实践科,以便后续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使用。
2.各二级学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鉴定手册并汇编成实习手册(临床医学类专业沿用原模板),含临床实习和专业实习的部分专业汇编成两本。实习大纲内容要求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实习主要内容、具体要求、时间安排、质量标准、考核方式、成绩评定办法等。实习手册排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各专业已排版的实习手册经学院领导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纸质版打印1份交至实践科存档。
二、签订并提交实习协议事宜
(一)签订协议范围
各专业组织学生集中实习的全部实习单位,学校层面已签订协议的23家临床教学基地除外(详见附件3)。
(二) 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实习大纲要求,遴选并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晰双方在经费投入、实习基地建设、选好配强实习指导老师、精心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做好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管理责任。
2.请各二级学院尽快落实实习单位,并与符合实习条件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填写附件4实习基地清单,并将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实践科的邮箱,以专业为单位将实习协议纸质版交至实践科备案。
三、其他事宜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人员,扎实做好实习大纲和实习鉴定手册的编写、修订、论证、审核工作,实习单位的遴选、实地考察、评估和协议签订工作,于2022年5月9日前各项材料纸质版送到教务处实践科(综合楼121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xgl@163.com。
联系人:梁华 联系电话:0771-5358501
附件:
1.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安排表
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手册模板
3.已签订协议的23家临床教学基地清单
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