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5 16:40:29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6月修订)》,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必修课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必修课总学分的1/3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本学院所负责专业的学生进行学分筛查, 并于5月27日前将应予以退学的学生名单审核后,由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以便及时进行学籍处理,无退学等情况的学院也需提交筛查结果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352218。
教务处
2022年5月15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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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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