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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本科课程考试常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08:39:34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教学的反馈与促进作用,确保本学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本科课程考试常规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上交2022-2023学年上学期课程考试分析数据

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课程考试分析结果的及时有效利用,我处拟对2022-2023学年上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期末考试、综合考试的理论考试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核查过程考核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本科必修、限选课程均应按照附件的数据录入格式,在excel工作表内录入同考一套试题的学生具体得分(每一套试题一个Excel工作表),含期末(综合考试)理论考试各项得分、过程考核各项得分和期评(综合考试)总成绩,并标明各项成绩比例。

(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统考课程的分析数据,由牵头单位按统一格式汇总后上交。毕业综合考试须分专业和培养方向做好数据报送工作,其他考试不作要求。

3.从即日起到2023324日止,请以学院为单位将97-2003版本Excel数据(先考先送)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课程考试分析数据录入格式见附件1

二、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成绩构成报备工作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桂医大教〔2020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课程考核特殊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本学期课程成绩构成报备工作:

(一)责任主体

1.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自主制定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

2.根据《广西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教学管理细则(试行)》(桂医大教〔201910号),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均由第一临床医学院主导制定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和比例;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与第三临床医学院教学联合体协助和配合。

3.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的成绩构成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重申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成绩评定细则的通知(327日更新)》(2020年)相关要求制定。

4.护理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由护理学院主导制定,玉林校区共同执行。

5.药学专业的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由校内教学单位主导制定,玉林校区共同执行。

(二)审批和备案

1.开学第1周内,完成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和比例的制定。过程考核成绩占30~60%的课程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表》(附件2);因总学时数少于20或其他原因执行其他过程考核成绩比例的课程,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审批表》(附件3)。

2.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报二级学院审批;

3.由多家教学单位共同承担同一教学任务的课程审批程序:

1)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护理学专业的专业课程由护理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3)药学专业由校内教学单位报二级学院审批;

4)其他专业由教学单位自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开课第1~2周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并向学生公布。

5.开学第4周前,做好存档工作,存放于试卷档案目录袋内;并由学院统一收集报纸质版(或盖章PDF版)交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统一提交各项数据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如因迟报、漏报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相关教学单位或责任人自行承担。

考试分析数据及课程成绩构成备案材料(电子版)发送教务处考试中心邮箱:kszxgxmu@163.com。为保证材料的顺利传送,请各学院发送邮箱后告知考试中心。联系人:郭贵宗老师(分析数据)、黄川倍老师(成绩构成);联系电话:(5358374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考试分析数据录入格式

          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表

3.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审批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课程考试分析数据录入格式.xls

附件2-3-本科课程成绩构成相关表格.docx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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