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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成绩构成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0:14:55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

为严格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确保本学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桂医大教〔2023〕52号)相关要求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本科课程成绩构成报备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责任主体

1.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自主制定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

2.根据《广西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教学管理细则(试行)》(桂医大教〔2019〕10号),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均由第一临床医学院主导制定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和比例;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及其教学联合体协助和配合。

3.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的成绩构成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重申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预防医学专业临床课程成绩评定细则的通知(2023年)》相关要求制定。

4.护理学专业的专业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由护理学院主导制定,玉林校区共同执行。

5.药学专业的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及比例由校内教学单位主导制定,玉林校区共同执行。

二、审批和备案

1. 开学第3周内,完成课程成绩构成项目和比例的制定,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审批表》(见附件)。

2. 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报二级学院审批;

3.由多家教学单位共同承担同一教学任务的课程审批程序:

(1)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临床课程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护理学专业的专业课程由护理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3)药学专业由校内教学单位报二级学院审批;

(4)其他专业由教学单位自行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开课第3周内,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并向学生公布。

5.开学第4周前,做好存档工作,存放于试卷档案目录袋内;并由学院统一收集报纸质版(或盖章PDF版)交教务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课程成绩构成备案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的,将材料发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邮箱:kszxgxmu@163.com。为保证材料的顺利传送,请各学院发送邮箱后告知考试中心。联系人:黄川倍老师;联系电话:(53)58374。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成绩构成审批表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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