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12:05:26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位学生:
2023-2024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进行,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需按要求办理缓考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申请条件
1.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因参加由学校组队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比赛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者,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因其他特殊情况请假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提供手续完备的请假条。
4.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者,需提供两门课程的考试时间。
二、缓考办理流程
(一)学生线上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www.gxmu.edu.cn/tyrz.html),点击“一站式服务大厅”→部门选择“教务处”→点击“本科生缓考申请” →填写表格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办理”→在“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审批的参与者”栏目搜索并点选本学院辅导员老师账号→点击“提交办理”。
(二)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线上审核
老师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www.gxmu.edu.cn/tyrz.html), 点击“一站式服务大厅” →点击“我的事务”→点击“我的待办” →点击“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缓考申请” →审核学生缓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点击“办理”→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办理意见”→如同意缓考,在“教务处审批的参与者” 栏目搜索并点选“闫玲君”老师账号→点击“提交办理”。不同意或需学生补充材料的,填写相应意见并退回学生本人。
(三)教务处线上审批
(四)学生提交纸质审批结果给任课老师
学生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一站式服务大厅,点击“我的事务”→点击“我的申请”→点击“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缓考申请”,点右键打印已审批通过的缓考申请提交给任课老师,缓考申请流程结束。
三、注意事项
(一)重修课程与正常期末考试课程冲突时,应优先参加正常期末考试。
(二)缓考的申请与审批须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完成。无正当理由在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缓考申请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
(三)学生线上提交缓考申请后,应及时联系学院辅导员老师进行线上审核,并在“我的申请”中关注其审批状态。教务处线上审批通过后,学生务必将审批结果提交给任课老师,否则视为缓考手续未完成。
(四)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按实际成绩记载。缓考不予再缓考。缓考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闫老师,联系电话5352218。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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