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1:52:11
来源:教务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学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5〕3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对马松懋同学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同意马松懋转学,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马松懋,女,2022年9月以高考总分604分录取进入我校2022级精神医学专业学习,2024年4月因身体原因提出转学申请,2024年6月拟转学至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3级(该专业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469分)学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止。在此期间,若对马松懋转学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7月5日前送达或邮寄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综合楼12楼1214室)。联系电话5352218。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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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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