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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韦丽茜和陆俊杰降级学习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1:43:19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经二级学院筛查,教务处复核,韦丽茜和陆俊杰两名学生实习前不及格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累计达已修必修课和限选课总学分的15%及以上。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韦丽茜和陆俊杰不能进入实习,作降级处理,具体安排情况见附件。请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到财务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请予以妥当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韦丽茜和陆俊杰降级分班情况。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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