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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16:33:56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7]25号)《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桂医大教[2018]68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读学生,符合《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桂医大教[2018]68号)有关规定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出控制数核定原则

五年制专业转出学生人数控制在同年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5%,四年制专业转出学生人数控制在同年级本专业在籍人数的10%。不同校区相同专业学生转专业人数按合并人数统一计算转出控制数,以必修课、限选课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统一排名。

三、转入控制数核定原则

根据各专业在目前教学条件下可满足正常教学运行的班级最大人数为依据,核定专业空缺数确定为转入专业的转入控制数。2024年各专业转入控制数见附件1。

四、转入专业录取原则

相同学制不同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同一专业,按所有申请转入同一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对于同个专业分布在不同校区情况(如护理学、药学专业),由学生依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去校区。

五、具体要求

1.9月10日前,符合条件学生如实填报《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 9月14日前,学生所在学院(转出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情况,并将所有符合条件学生相关信息公示3天;

3.9月18日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经学院公示后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3)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不受理;

4.9月18日至9月20日,教务处汇总并审核转出学院报送的材料,核实接收计划已满专业的情况,征询剩余学生更换志愿的意愿,确定最终志愿;

5.9月21日至9月30日,教务处通过学校OA征求转入学院接收意见,将拟转专业名单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确认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发放转专业通知书;

6.学生接到转专业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者,做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出的名额,在第四个工作日由排名靠后符合条件学生递补录取。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0771-5352218。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控制计划表

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 广西医科大学转专业人数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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