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12:08:41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6月修订)》,每学期补考结束后,必修课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必修课总学分的1/3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请各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进行学分筛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应予以退学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进行学籍处理。筛查结果为零的学院提交相关情况说明。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352218。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补考后学分筛查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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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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