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2 09:19:49
来源:教务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学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桂医大教〔2025〕48号)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我校基础医学院2023级精神医学专业学生梁容恺符合转学(转出)的基本条件。
为保障学生权益,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该生的信息予以公示:
梁容恺,男,生源地:广西,2023年9月以571分考入我校。因个人家庭及学业困难,提出转学申请。目前已收到桂林医科大学的接收函,同意其转入桂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就读(该专业2023年广西生源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3分)。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若对梁容恺转学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27日前送达或邮寄至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综合楼12楼1212室)。联系电话5352218。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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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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