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5 08:25:13
来源:教务处
本学期本科教学已进入期考集中阶段,为保障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平稳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
(一)各学院须结合本院学科专业考试组织特点,对照文件各项条款细化制定本院考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细则需覆盖考试组织全环节的责任分工、操作流程与应急处置要求,确保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在本院落地可执行、过程可追溯、责任可明确,保障各项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重点强化监考员履职全流程管理。各学院须严格组织监考员岗前全覆盖培训,确保所有监考人员熟练掌握监考操作流程与纪律要求。同时明确监考员核心工作纪律:监考人员须不晚于考前30分钟抵达考场,按标准完成考场清场、座位合理排布等考前准备工作,引导考生按指定位置隔位就座,从源头防范考试违规风险,切实维护考场秩序与考试公平。
二、做好期考命题及试卷保管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一)落实期考工作的常规要求。期考的命题与审核、试卷送印与领取、监考的组织与实施等各环节工作的具体要求见2026年4月22日的OA和学校官网《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下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s://www.gxmu.edu.cn/xwgk/nwtz/t232328.html。请各学院监督教研室严格落实考试工作各环节管理规定,比如结课前完成命题工作并落实教研室-学院-教务处三级审核,提前7个工作日送印等。如果少于考试前2个工作日送印,印刷申请单上须有二级学院盖章的知情同意审核意见,并要求教研室配合做好试卷分装和校本部领卷工作。
(二)严格做好试题/试卷保密工作。凡是接触试题/试卷的所有人员,要求对试题/试卷严格保密。禁止以各种方式泄露试题,含考前复习辅导的透题(包括试题描述不完全一样,但考核知识点和试题核心要素高度一致的复习题)、随意交接试题或试卷、随意丢弃试卷余品或废品、随意让旁人进出与试题或试卷相关的场所等。考过的试题/试卷也建议妥善保管。
三、明确监考职责,规范监考流程
(一)重视培训工作并留痕。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教研室,务必在考前开展监考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与责任,并留存培训工作记录。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的《监考操作规程》《监考员职责》《考生守则》附件,以及《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
(二)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考前务必提醒学生清空身上携带的手机、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或智能眼镜等具备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各种电子产品,并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发现使用者(不论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或发现有组织作弊现象(比如通过微信群传递答案),应及时拍照取证并逐级上报(教研室-学院-教务处)。
(三)网考考试特殊要求
1.采用网考形式的教研室应按《网络考试规则及应急预案》(见附件1)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考易系统同一时段的考试人数(含同时考试的不同校区、不同科目)不宜超过1500人。考生超500人的课程须安排考生分批错峰登录考试。可回看答题模式下,题量大或带有图片、多媒体的考试,应酌量缩小考生规模。
2.开考前必须向考生强调:第一,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除教师指定之外的任何物品参加考试,尤其是带有储存功能或接受信息的电子设备或通讯工具,包括U盘等;第二,考试过程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试界面。一旦发现,警告无效后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五条认定考试作弊。
3.考试期间,监考员需妥善保管好二次密码,切勿公布或泄露。如有突发情况导致需要输入二次密码时,仅可由监考人员在做好隐私遮挡的前提下,在考生电脑上完成输入操作。同时,监考员务必在考场内多次巡视,一旦发现考生擅自离开考试界面,或浏览考试界面以外的内容,马上予以警告。此外,要及时制止或纠正考试过程中擅自挪开挡板等各种不当行为。
如果警告无效,监考员必须及时取证记录,并按考试违规处理程序进行上报。
(四)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考试违规行为(包括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依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认定及处理。监考员发现考生考试违纪和作弊事实,须现场及时取证(包括但不限于留小抄等物证,电脑/手机作弊界面截屏、拍照等)。考试违纪和作弊等行为都应在《广西医科大学考场记录表》如实记录现场情况并及时签名确认(违规考生、2名在场监考员);为客观并详细呈现考生考试违规事实,上报考试违规情况时,考试实施单位应如实出具《考试违规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2),并附《考场记录表》和考试违规证据。
四、按时完成阅卷和成绩上报工作
要求在考试结束2周内完成阅卷和成绩上报工作,涉及应届毕业生的考试须及时提交考生成绩。暑假期间(7月13日-17日)需要使用教务处的阅卷机扫描答题卡者,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
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落实本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主体职责,组织和督促教研室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相关科室。期考命题、考试实施、试卷印刷和领取等事宜请联系考试中心,电话53(58374);考试安排与教室申请等事宜请联系教务科,电话53(02400)。
附件:1.网络考试规则及应急预案
2.考试违规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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