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陈镇 发布时间:2023-06-13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单位: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桂医大〔2023〕34号)要求,为确保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准落实、有序推进,请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工作组(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计划)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内容
(一)各专项工作组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组、培养过程组、教学资源与利用组、教师队伍组、学生发展组、质量保障组、教学成效组等一级指标专项工作组,须对照《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结合所负责的一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统筹本组审核重点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梳理、分解本组牵头的指标体系建设和评估任务,形成本组评建工作方案。宣传报道组和督导检查组,须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根据相应工作职责,形成本组工作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2。
(二)各学院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本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模板见附件3):
1.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成立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院级审核评估工作组,认真梳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职责及其责任人。
2.工作进度安排。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包含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工作层层推进落实。
二、报送要求
请将工作计划电子版于6月25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jwcpinggu@163.com,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楼12楼1220室。联系人:陈镇,5302433。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医大〔2023〕34号)
2.专项工作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3.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模板)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大〔2023〕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