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6 09:46:00
来源:教务处
为提前做好我校2019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各项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依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发展规划提前做好新专业申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本科新专业的申报应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及综合考虑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等,结合已有学科专业的优势与特色、办学条件以及人才需求等各方面情况,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能体现学校优势特色,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本科专业。
(二)本科新专业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积极布局“新医科”相关专业。服务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突出我区空白和紧缺专业,适度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健康产业相关专业发展。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1)。其中“2.学校基本情况表”、“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由教务处填写。“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请申报单位简要描述,无需加页。“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应填写3-5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填写请参考我校2019年版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需在表格中附上教学进程表。
(二)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以及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按审批程序办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2)。其中,“2.学校基本情况表”、“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由教务处填写。“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应填写3-5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由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填写请参考我校2019年版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需在表格中附上教学进程表。
三、申报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的二级学院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拟申报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和申报工作联系人(附件3)等相关信息发至邮箱327167398@qq.com。
(二)新专业申请书(电子版)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发至上述邮箱。
不尽事宜请与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联系。联系人:曾冬,联系电话:5358814。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广西医科大学申报专业联络信息表
4.参考资料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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