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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医科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16:35:00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28 号)要求,我校于20196月上旬举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优胜者将代表学校参加广西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校级选拔赛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成员如下:

   任:赵劲民

副主任:莫曾南、伍伟锋、曾志羽

   员:潘小炎、闵晓阳、刘昌伟、梁 婕、罗小玲、邹云锋、韦锦斌、陈 飞、周红霞、李慕军、唐 忠、秦桂秀、梁 浩、赵 邦、穆  飒、陈俊强、罗杰峰、唐卫中、陈文霞、韦长元

   书:邵 丽、曾 冬、周燕婷

三、大赛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1.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区赛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4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1.5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2.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2.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2.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区赛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4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1.5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2.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项目可以自主选择“高教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比赛,一个项目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个赛道比赛。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56日至62日)

参赛团队请登录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参赛学生必须自行登录网站,按照网站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并上传项目计划书,创业者通过学籍学历验证后才可报名参赛。具体网上申报细节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附件1)和关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的常见问题及回答(附件2)。

(二)提交材料(由二级学院收集后提交至教务处,截止时间62日)

1、项目计划书(62日前由学生上传网上申报系统,二级学院收集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

1)创意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

2)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计划书主办方没有提供标准的版本,涵盖有以上主要内容即可,格式不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项目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见附件3

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名称以“二级学院名称-序号-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序号为二级学院推荐汇总表里的序号)。

2、项目申报书、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附件5)。(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请各二级学院于62日前将申报书(我校使用广西选拔赛申报书,编号留空,不用填写)和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综合楼121210室。(收件人:周燕婷)。

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jwcdxscxcy@163.com邮箱。

五、校级评选及奖项设置

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排名,择优评出金、银、铜和优秀奖若干项。

请各二级学院于512前确定学院互联网+”负责人和联系人,并请加入校赛工作Q群:534458708,加入时请写明学院负责人或联系人。

另:为了确保参赛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创业者需对对个人关键信息进行真实性验证,通过学籍学历验证后才可报名参赛、添加团队成员、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等。

创业者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时,请引导其拨打专门的客服咨询电话:010-82199588,或者发送问题至邮箱:kefu@chsi.com.cn进行问题的解决。

本次大赛由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大赛组委会成员负责本次大赛的具体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实践科(综合楼121210室)。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周燕婷、邵 丽、曾 冬;联系电话:0771-5358501

 

 

附件:1.网上申报学生操作手册

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QA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项目计划书(仅供参考)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申报书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医科大学校级选拔赛项目汇总表

6.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7.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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