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7:02:13
来源:教务处
各单位:
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育考试管理规定》(桂医大教[2015]68号)、《广西医科大学本科课程过程考核管理办法》(桂医大教[2020]3号)要求,现将成绩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教研室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提交学生考试成绩。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2023年3月20日24点(如因网络等不可抗原因造成系统访问问题,则做相应顺延)。
二、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一)缓考、缺考设置
1.根据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线上办理本科生课程缓考手续的通知》,各教研室在该通知发布之前已接受的书面缓考申请,由教研室自行添加缓考学生名单到教务管理系统。通知发布之后,在线申请缓考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添加到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可在成绩录入处查看。
2.凡未申请缓考擅自缺考的学生,相应的课程成绩以“0”分计,也不能参加下学期补考。教师录入成绩时须对擅自缺考学生做“缺考”标注。
(一)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学生课程成绩由期考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组成。教师在录入课程成绩前需设置成绩构成比例,教务管理系统仅提供“过程考核”以及“期末成绩”两个大项,实际授课过程的多个过程考核项目成绩应做相应的转换计算。
(三)重修学生成绩录入
1.重修学生名单已进入学生选择的跟班班级,重修学生的课程成绩由相应班级的教师进行录入。
2.重修学生的过程考核成绩计算:需要重新评定重修课程过程考核成绩的学生,须全程参加随堂学习和过程考核;否则沿用初修时的过程考核成绩,并按原构成比例评定课程成绩。
(四)系统学生名单与实际上课学生名单不符情况
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中没有名单的学生,教研室应提交纸质成绩证明到学籍管理科进行补录。
三、成绩修改
教师录入成绩后请先保存,核对无误后再提交送审。成绩送审后原则上不予修改,如确需修改成绩,分两个时段处理:
(一)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前,教师可自行将相应课程的成绩进行整体撤回,然后重新提交修正无误的成绩。
(二)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后,教师可在教务管理系统对单个学生发起成绩修改申请,如实填写修改理由、修改后成绩并提交送审(送审人账号选择“学籍科成绩管理”),教务处审批通过后,系统更新学生成绩。
四、成绩单存档
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送审成绩后,打印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和学院盖章后,一份留存教研室备查,一份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提交情况,并督促各教研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
(二)凡因未及时提交课程成绩,对学生毕业、推免、评优或补考、重修报名等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务处将报学校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闫老师,联系电话:5352218。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
没有了
没有了
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
微信公众号